股东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书甲方(股权转让人):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股权受让人): 公民身份号码: 丙方(股权名义持有人): 公民身份号码: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人共同协商签订,根据合同法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平等自愿,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达成本协议。本文章由福州合同律师杨夏冬书写整理,仅供大家参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
一、 甲方是XX公司的登记股东与实际持有股东,现持有该公司股权_____%, 甲乙经协商确定,甲方同意转让所持有XX公司的_____%的股权给乙方。二、 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后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三、 经过乙方同意,乙方将所受让的股权登记至丙方名下,丙方作为名义代持人参与公司登记的备案,实际受让股权的持有人为乙方,乙方享有股权的处分权。为完成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与丙方直接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作为变更公司登记手续使用。四、 丙方同意作为乙方所持有XX公司的名义持有人,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乙方需要签署相关文件材料时,丙方同意配合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签署各类法律文书,或者在乙方书面授权的范围内代行使相应的股东权益。五、 乙方委托丙方代持股权时,在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丙方可行使以下权利:以股东的身份参加相关活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登记或变更、代为收取股息或分红、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公司法或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六、 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有权利要求丙方将所代持的股权转让到指定的第三人名下,转让时的相关文件丙方应当予以配合签署,转让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七、 丙方仅作为代持人的身份,公司实际经营产生的一切亏损均与丙方无关,经乙方授权签署相关文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或行为公司承担。八、 任何一方对于本协议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对第三人披露。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年 月 日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