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范围 >> 服务范围 >>离婚与遗产分配
详细内容

离婚与遗产分配

草拟离婚协议书、参与财产分配调解、提供诉前法律咨询、代为调查取证、代书民事起诉书与起诉等。

 

问:夫妻双方分居二年,有分居证明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
杨律师:分居二年,只是认定离婚的一个条件,但是分居二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我国离婚只有二种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协议不成或有争议的到法院诉讼离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程序可以离婚,但是一方死亡的,婚姻自动消失。因此,法律上没有存在二年自动解除婚姻或自动离婚的规定。

 

问:离婚一般要符合什么条件?
杨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问: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杨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问: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后事实婚姻中是否会构成重婚罪?
杨律师: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问:从哪一年开始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视为非法同居?
杨律师: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问:离婚时一般孩子判决由谁抚养?
杨律师: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问:哪些情况需要返还彩礼的?
杨律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离婚时房产应当如何分割比较合理?
杨律师: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15392488283
杨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返回顶部